昌邑一中2026年普通高中艺体特长生招生录取方案

日期:2026年04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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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2026年普通高中艺术、体育特长生招生考试工作,规范招生录取程序,确保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结合我校办学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计划

我校2026年共计划招收艺体特长生27人,其中音乐特长生10人,含中国舞(民族民间舞、古典舞)、器乐、声乐三类专业方向;体育特长生17人,含男子排球6人、女子排球5人、男子足球6人(仅限非守门员)。

以上特长生招生计划数均占2026年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下达给我校的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二、招生范围及条件

1.昌邑市在校初中应届毕业生;

 2.具备所报考专业对应的艺术、体育专业素质。

三、报名与专业考试时间

1.报考我校艺术、体育特长生的考生,仅限报考我校一类专业方向,不得跨校报考、不得兼报其他专业,否则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及录取资格。

2.报名时间:4月9日上午8:30~10:30

报名地点:昌邑一中综合楼7楼学术中心710室

3.报名所需材料:

由考生所在初中学校持考生学籍卡(压照片并加盖学校公章)、特长生报名表(纸质版加盖学校公章+电子版)、考生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背面标注考生姓名,用于办理准考证),以市直学校、各镇街区中心学校为单位集体办理报名手续。

4.报名结束后,由我校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专业考试。

四、组织考试

1.考试安排:艺术、体育特长生专业考试暂定于4月16日上午 8:00在我校进行,各专业具体考试项目、时间及地点届时另行通知。

2.我校负责组织专业考试、成绩统计、专业合格名单公示及录取等相关工作,昌邑市教育和体育局相关科室对全过程进行指导、监督。

3.艺术、体育特长生报名及考试期间,实行考生本人、学籍卡、专业考试准考证三对照核验;考试结束后,考生需当场对本人专业考试成绩签字并按手印确认。

五、专业合格考生的确定

艺术专业

1.艺术专业考试结束后,我校根据考生专业考试成绩确定专业合格人数,合格人数最多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5倍。

2.若艺术专业实际参加测试的考生数达不到该项目招生计划的2倍,我校有权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核减专业合格名额。合格人数按照实际参加考试人数的1:1.5倍四舍五入核减,核减的招生计划数由学校根据情况统一调整。

3.若考生专业成绩总分相同,按下列测试内容依次排序:主项、副项、听音模唱、模打节奏、其他。

体育专业

1.体育专业考试结束后,我校根据考生专业考试成绩确定专业合格人数,合格人数最多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5倍。

2.若单个项目专业测试参加考试的学生数达不到该项目招生计划的2倍,学校有权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核减该项目专业合格名额。合格人数按照实际参加考试人数的1:1.5倍四舍五入核减,核减的招生计划数由学校根据情况统一调整。

若某项目参加测试的考生数小于等于招生计划的1.5倍时,核减该项目招生计划1人,小于等于招生计划的1倍时,核减该项目招生计划2人。核减的人数由学校根据各项目生源情况统一调整。

招生计划中的各项目之间的招生人数将根据参加测试的考生人数统一调整,以确保生源质量。

3.若考生专业成绩总分相同,则按下列测试内容依次排序:排球:比赛、扣球、助跑摸高、两人打防;男子足球:比赛、运球过杆射门、定位球传准、100米。

六、录取办法

(一)限定条件

1.设置艺体特长生文化课录取底线。专业测试合格的艺体特长生,须参加2026年潍坊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且达到公办普通高中招生规定的最低录取标准(历史、地理、生物学三门考查科目原始成绩均达到D等级及以上),方有资格参与录取。其中艺术类特长生语文、数学、外语、物理与化学、道德与法治、体育与健康六门考试科目成绩等值互换后须达到“3C+3D”等级及以上;已取得相同项目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及更高运动员等级证书的考生不受公办普通高中招生规定的最低录取标准限制(取得证书时间截止到普通高中艺体特长生招生专业考试报名当日,逾期不再认定受理)。

2.2026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学科原始成绩达不到B等级的考生,不具备普通高中体育特长生录取资格。

(二)音乐特长生录取

1.专业成绩合格且文化课成绩达到艺体特长生录取底线的考生,按照六门考试科目总成绩占50%专业总成绩折算后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2.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按专业测试成绩录取。

(三)体育特长生录取

1.专业成绩合格且文化课成绩达到艺体特长生录取底线的考生,根据各项目的专业成绩排名,男排、女排、男足第一名的考生在录取时将其学业水平考试中历史、地理、生物学三门考查科目原始成绩中最低的一科提高一个等级后,按照六门考试科目总成绩占30%、专业总成绩折算后占7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2.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按专业测试成绩录取。

(四)公示备案

我校将对艺术、体育专业测试合格的考生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备案,作为招生录取的依据。专业合格考生第一志愿只能报考我校,不得改报其它高中学校,并参加2026年潍坊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

(五)被录取的艺术、体育特长生,入学后必须参加艺体特长训练。

(六)未被录取的艺体特长生计划统一自动调入我校普通生计划参与录取。

七、组织架构

1.领导小组

组  长:刘修涛 王文祥

员:于海港  刘顺常 王丰华 张传伟  刘 杰 徐日辉

2.纪检监督

由上级主管部门及学校纪委组成纪检组对考核测试、录取等全过程进行监督。

3.学校招生工作联系方式:

     (1)咨询电话

刘老师(音乐): 18866752678

徐老师(体育): 13869618676 

(2)报名表、承诺书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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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下载文件:2026年昌邑一中艺体特长生招生考试报名登记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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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下载文件:2026年昌邑一中体育特长生招生考试考生承诺书.doc


特别说明:

1.本招生录取方案仅适用于2026年使用,2027年艺体特长生招生录取方案将根据上级要求另行修订。

2.2027年起,我校将计划招收部分美术特长生。


                                                                                                                    昌邑市第一中学

                                                                                                                     2026年4月3日


附件

昌邑市第一中学艺体特长生专业考试内容

1.音乐专业考试内容

(1)主项(50分):清唱、演奏或舞蹈(民族舞或古典舞),任选一项作品一首;

(2)听音模唱(20分);

(3)模打节奏(20分);

(4)副项(20分):声乐、器乐或舞蹈。如果器乐或舞蹈是主项,副项必须是声乐;

(5)其他(10分):普通话、形体、相貌、气质等。

2.体育专业考试内容

(1)排球:

助跑摸高(20分)、两人打防(20分)、扣球(20分)、比赛(40分)。

(2)男子足球:

定位球传准(20分)、运球过杆射门(20分)、100米(20分)、比赛(40分)。



附件二

体育特长生专业测试补充说明

自2027年起,昌邑一中体育特长生专业统一测试设基本素质测试和专项测试两部分,总成绩满分100分,其中基本素质测试占60分,专项测试占40分。基本素质测试设100米跑、立定跳远、原地推铅球三个项目,均为必考项目,每项20分;专项测试设男子排球、女子排球、男子足球等三个项目,考生任选一项参加测试,每项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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