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校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根据《潍坊市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下称《方案》)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学校简介
昌邑一中创建于1946年,是一所全日制公办高级中学,先后九易其址,十迭其名,始终与国家、民族的发展风雨同舟。学校以“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法规,执行国家课程计划和有关规定,促进基础教育发展”为办学目标,以“立德树人、以文化人”为办学宗旨,遵循“脚踏实地、仰望星空”校训,致力于打造有人性、有温度、有故事、有美感的四有新样态学校。学校东临潍水,西依文山,占地600亩,环境典雅大气,建有标准的教学楼、学生公寓、现代化的操场等,智慧校园各项配套完备。学校拥有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的教师队伍,研究生以上学历占20%,现有省特级教师3人,正高级教师3人,高级教师130人,外籍教师1名,市县级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113人。近年来,学校在教育实践中探索出了依法自主办学的五条路径和两条基本经验,积极变革育人模式,为县域普通高中从“分的教育”到“人的教育”的转型,提供了可供借鉴的样本。学校坚守“允德允能、各美其美”核心教育理念,提出并践行“三维质量观”“四维质量观”,全面实施选课走班,最大程度地满足学生的个性发展需求,唤醒并发现不同学生的不同潜能,创设更多生命生长的“跑道”,让每一个走进昌邑一中的学子都能梦想成真。
二、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五育并举”,发展素质教育,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坚持“立德树人、遵循规律、公平公正、贯通衔接”的中考招生改革基本原则,落实高中学校办学自主权,发挥我校办学优势和办学特色,进一步提高育人质量,适应高考综合改革对人才培养的新要求,引导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选拔综合素质高、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合格中学生。
三、录取必备条件和基本依据
我校普通高中录取的基本依据是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及综合素质评价结果。
录取的必备条件是考生参加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体育与健康以及信息技术、生物实验操作技能、劳动教育、美育等科目考试(或考查)并获得等级(符合相应条件,准予体育与健康、实验操作技能科目免考的除外);其中,劳动教育、美育均为B等及以上等级,信息技术为C等及以上等级,生物实验操作技能达到合格等级。有一科及以上科目缺考的,不具备普通高中录取资格。
强基类特殊考生录取必备条件以当年特殊才能学生招生录取实施方案为准。
四、招生类别
我校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包括两类:普通生、特殊才能学生。
其中,特殊才能学生包括两类:
第一类 强基类:是指在自然科学、人文社会科学、科技创新三个方面所列项目其中之一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学生。
第二类 艺体类:是指在艺术(音乐)、体育(田径、球类等)方面具有特长的学生。
五、录取方式
采取特长录取、综合录取两种录取方式。
(一)特长录取
根据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和特殊才能考核测试结果录取。
我校制定特殊才能学生考核测试办法、具体录取办法,经考核测试并公示后具有特殊才能录取资格的考生,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且成绩达到我校设定底线的,根据具体录取办法进行录取。
(二)综合录取
1.组合划分。录取时,根据等级实行组合录取。15个科目分为三个组合,第一组合为语文、数学、英语、体育和健康、综合素质评价;第二组合为物理、化学、历史、生物;第三组合为道德与法治、地理、信息技术、生物实验操作、劳动教育、美育。
2.等值置换。在综合录取过程中,采用同组合科目等值置换的原则,也就是语数英等值、体综等值、理化史生等值、道法地理等值。即:语、数、英可等值置换;综合、体育可等值置换;理、化、史、生可等值置换;道法、地理可等值置换,综合、体育、信息、生物实验、劳动和美育不可置换。
(三)录取程序
第一步:强基类特殊才能学生录取和指标生录取。
第二步:艺体特殊才能学生录取。
第三步:剩余普通生录取,若普通生计划有剩余时,从其他未被录取的普通生中择优录取。
六、补充说明
1.该方案自2023年开始实施,具体录取标准见当年招生实施方案。
2.此方案由我校负责解释。
3.其他未尽事宜,依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政策规定执行。
七、咨询方式
昌邑一中学校网站:www.cyyz.org
招生政策咨询电话:05367197921(张老师)、13854462272(王老师)
昌邑市第一中学
2023年4月6日